高空坠物的责任主体是业主 , 故而物业是没有责任的 , 但是若能提供相关的证据 , 证明高空坠物事件 , 是由于物业人员实施的侵权行为所造成的损害 , 该职员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
【法律依据】
《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五条 ,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 , 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 , 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 , 有其他责任人的 , 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侵权责任法》将于2020年12月31号失效)

文章插图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 , 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 , 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 , 有其他责任人的 , 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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