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登记办理流程 离婚登记的程序如何走】离婚登记的程序如下:
一、男女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登记申请 。
二、经过三十天的冷静期 。在冷静期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 , 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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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冷静期过后双方再次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
四、婚姻登记机关经过审查认定双方符合离婚条件的 , 发给离婚证 , 注销结婚证 。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 , 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 , 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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