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直播行业偷逃税有哪些手段?如何完善税收治理?
来源:经济参考报
网络主播通过各种手段偷逃税 , 严重侵蚀了国家财政收入 , 损害了社会的公平正义 , 会拉大贫富差距 , 直接影响到共同富裕的实现 , 损害国家宪法和税收法律的权威 。
强化网络直播行业税收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 , 需要在完善税收立法、严格税收征管、加大处罚力度、加强法治宣传等方面有所作为 。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 , 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 。 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 , 对于夯实国家财政基础、促进经济健康发展、调节收入分配差距、实现社会的共同富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 然而 , 在我国当前的网络直播领域 , 偷逃税的问题依然存在 。 网络主播通过各种手段偷逃税 , 严重侵蚀了国家财政收入 , 损害了社会的公平正义 , 会拉大贫富差距 , 直接影响到共同富裕的实现 , 损害国家宪法和税收法律的权威 。 网络直播行业决不能成为税收法外之地 , 进一步强化网络直播行业税收治理势在必行 。
网络直播行业偷逃税的主要手段
近些年来 , 随着网络直播行业的兴起 , 一些网络主播在获取巨额财产收入的同时 , 运用各种手段想方设法逃避纳税义务 , 其涉案数额巨大 , 行为性质极其恶劣 。 网络直播行业偷逃税的手段多样化 , 但总体来看 , 常用的手段主要有以下几种 。
一是通过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来降低税负 , 以达到偷税避税的目的 。
我国现行税法对于不同性质的个人收入规定了不同的税率 。 按照我国现行税法之规定 , 对于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等在内的综合所得收入适用45%的最高边际税率 , 对于经营所得适用35%的最高边际税率 , 对于股息红利等资本所得则适用20%的税率 。 一些网络主播正是通过利用我国税法对于不同性质收入所适用的税率差别 , 将工薪、劳务报酬等综合所得收入转为经营所得或股权投资所得的方式降低税负 , 从而达到偷税避税的目的 。
二是滥用核定征收和地方税收优惠降低税负 , 以达到偷税避税的目的 。
核定征收是指由于纳税人的会计账簿不健全、资料残缺难以查账或者其他原因难以准确确定纳税人应纳税额时 , 由税务机关采用合理的方法依法核定纳税人应纳税款的一种征收方式 。 我国税法规定核定征收的初衷是为了简化手续 , 降低征管成本 , 但在实践中却被一些网络主播通过成立工作室、个人独资企业 , 利用核定征收方式来大幅度降低税负 。 此外 , 还有一些地方为了招商引资 , 采用核定征收降低税负成本和返还部分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财政返还的方式 , 来吸引高收入群体设立企业入驻 , 也有可能被一些网络主播滥用 。
三是通过签订“阴阳合同”、虚假合同隐藏真实收入 , 以达到偷税避税的目的 。
一些网络主播采用“阴阳合同”的方式来隐藏真实的交易金额 , 从而达到逃避缴纳税款的目的 。 一些超高收入的网络主播为了偷逃税 , 甚至会通过签订虚假合同来隐藏真实收入 , 从而达到偷税避税的目的 。
此外 , 网络主播还可能采用其他方式进行偷逃税 。 例如 , 通过采用实物福利或报销的方法避税、将部分收入由低收入员工代为领取避税、虚构发票用于抵税、定向分红用于避税等方式 。
网络直播行业偷逃税的社会影响
网络直播行业偷逃税的问题突出 , 社会影响巨大 , 社会后果严重 。 这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
一是严重侵蚀了国家财政收入 。
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 , 没有相应的税收作为坚实的后盾 , 国家治理的基本任务就难以实现 。 网络直播行业的偷逃税问题突出 , 直接影响到国家正常税收收入的取得 , 造成国家税收的大量流失 , 甚至会带来国家财政空虚的严重后果 。 据国家税务部门近期公布的消息 , 有三位网络主播因偷逃税款分别被依法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分别达到6555.31万元、2767.25万元和13.41亿元的数额 。 需要说明的是 , 以上数额仅仅是查处的个案 , 但已经是相当巨大 。 如果扩展到整个网络直播行业 , 其偷逃税的数额可能更加惊人 , 严重侵蚀我国财政税收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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