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它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
所有人或者管理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
【建筑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责任要怎么承担】【法律依据】

文章插图
根据《民法典》第1252条规定:因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的原因,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 。(《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 因违约造成损失包括间接损失吗
- 故意伤害致人重伤判多少年
- 请求离婚损害赔偿的情形是什么
- 路况原因造成交通事故的损害赔偿
- 性暴力精神损害赔偿问题三论是什么
- 交通事故过失致人死亡是不是犯罪
- 春节燃放烟花爆竹致人受伤怎么处理
- 无证驾驶肇事逃逸致人死亡判几年 无证驾驶致人死亡
- 怎么获得离婚损害精神赔偿
- 寻衅滋事罪致人重伤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特别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网友提供或互联网,仅供参考,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