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附加扣除遇到了这些问题怎么办? 税务总局答疑( 四 ) 2019-01-09 对2019年1月1日之后符合条件应当享受而未享受的扣除 , 可在您向单位报送相关信息后的年内剩余月份补充享受;也可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 , 通过向税务机关办理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申报时享受扣除 。 上一页1234下一页 特别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网友提供或互联网,仅供参考,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