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税务客服: 房东是否补税暂无口径( 二 )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 , 纳税人享受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 应当填报主要工作城市、租赁住房坐落地址、出租人姓名及身份证件类型和号码或者出租方单位名称及纳税人识别号(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租赁起止时间等信息 。 纳税人需留存住房租赁合同或协议等资料备查 。
对于24岁的“北漂一族”小王来说 , 个税中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和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 都与她无关 。 唯一能享受的只有住房租金抵扣个税 , 但这唯一的一项她的申报过程也不顺利 。
当小王以申报“个人所得税”资料向房东询问身份证号码时被房东拒绝了 。 “你申报就是把我的个人信息上报给税务部门 , 如果他来收我税怎么办?”房东还给小王算了一笔账:目前5000元的租金 , 如果按照5%-10%的综合征收率 , 他要为此多交好几百元税 。 “你抵扣不了几个钱 , 但要交税到底谁来承担?”因不能预计后期风险 , 房东建议小王先观察 , 暂时不要申报这个项目 , 起码不能用他的房屋和租金去申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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