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有新调整
----包头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有新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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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关将至
\n人们的资金需求越来越大
\n越来越觉得挣得工资不够花
\n很多人都想着把公积金里的钱
\n提取出来应急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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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
\n现在有了新变化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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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n包头市住房公斤金管理中心发布
\n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的通知
\n从2020年1月2日起
\n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将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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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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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的通知
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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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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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住建部《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标准》要求 , 结合我市住房公积金政策执行情况及工作实际 , 对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规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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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且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 , 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或住房公积金贷款已结清的 , 无需提供相关离退休证明 , 持身份证及银行卡即可办理离退休提取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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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职工办理贷前提取业务的 , 需提供两年之内的商品房网签合同(或二手房交易平台购房合同)及首付款增值税发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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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职工办理转还商业银行住房按揭贷款提取的 , 提取金额不大于贷款本息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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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将“离职提取”调整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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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个人缴存者比照单位缴存职工提取政策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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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通知于2020年1月2日起执行 。 2020年1月1日前已停缴且帐户封存的离职职工可于2020年7月1日前办理离职提取业务 , 过期不再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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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规定与本通知规定不符的 , 以本通知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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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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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大家的公积金提取
\n快点个“在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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