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了!菏泽7地块将征收,共12.7631公顷!( 二 )
郓城县人民政府
2020年1月10日
郓城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2020年第2号
2019年12月30日 ,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郓城县2019年第14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鲁政土字[2019
1661号)批准征收我县土地6.2337公顷 。 现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位置及用途
地块一:位于唐塔街道三里庄行政村地段 , 总面积5.4437公顷 ,
涉及三里庄行政村建设用地5.4437公顷(全部为居民点用地) 。
该地块土地作为住宅用地 。
地块二:位于唐塔街道三里庄行政村地段 , 总面积0.79公顷 。
涉及三里庄行政村建设用地0.79公顷(全部为居民点用地) 。
该地块土地作为住宅用地 。
二、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本次征收土地涉及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附后 。
三、交付土地
本公告后 , 由有关部门按照签订的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协议 , 及时支付补偿费用 , 相关各方及时清理地上附着物 , 按照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约定的时间交付土地 。
四、其他
本公告在本次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发布 , 并在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中公告 。 对本公告行为有异议的 , 可以于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菏泽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郓城县2019年第14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鲁政土字[2019
1661号)有异议的 , 可以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省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 行政复议期间 , 除法定情形外 , 不停止土地征收的实施 。
特此公告 。
联系人:闫国华;联系电话:6995363 。
郓城县人民政府
2020年1月10日
来源:郓城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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