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宝网新增商品品牌管理规范( 二 )


品牌因上述情形第(一)、(二)项被清退的,淘宝网将依据《淘宝规则》对已清退品牌对应的商品进行删除,卖家扣分处理 。
品牌因上述情形第(三)、(四)、(五)、(六)或(七)项被清退的,淘宝网将依据《淘宝规则》对已清退品牌对应的商品做下架处理 。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三条【生效时间】本规范自2018年2月13日首次生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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