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公积金提取新规将实施;龙湖西山再次拿地( 二 )
小编据石家庄日报官方微信获悉 ,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发布《河北省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管理办法》 ,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住房公积金管理 , 规范住房公积金归集和提取的管理运作 , 省住建厅近日印发《河北省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管理办法》 , 自2019年4月1日起施行 , 有效期5年 。
这些情况可申请提取公积金(第三十三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可以申请提取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职工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
(二)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含未配备电梯的老旧住宅小区自住住房加装电梯的);
(三)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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