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离异后,8岁的孩子被丢给保姆,父母均未积极履行应尽的监护和养育义务……2022年1月6日,湖南长沙天心区法院发出全国首份《家庭教育令》,要求获得孩子抚养权的母亲与孩子同住,亲自养育 。
这是《家庭教育促进法》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后,全国首份《家庭教育令》 。这是一份有“牙齿”的具有强制效力的司法令状,若义务履行人违反,视情节轻重可予以训诫、罚款、拘留,甚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李宏勃撰文认为,首份《家庭教育令》传递出一个清晰信号:父母如何管孩子,不再仅仅是家庭私事,同时也是国家公事,父母需要按照法律规定带孩子和管孩子,而对于不称职的父母,国家会在必要时强势介入和干预 。
采访人员注意到,2022年1月以来,湖南、广东、广西、江苏、四川、福建、内蒙古、江西、山东、海南等多地法院陆续发布了《家庭教育令》,督促家长“依法带娃” 。
中南大学社会学教授李斌接受新华社采访时表示,从多地发出的家庭教育指导令来看,《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实施有了切实可行的路径,很好地起到了“干预”“引导”家庭教育的作用 。但这些案件对失职监管人情况的认定被动地来源于案情本身,并不是“主动”发现进行干预 。
家庭教育亦国事:多地法院发出《家庭教育令》
【有“牙齿”的《家庭教育令》,要落地还需更“主动”】未成年人小依(化名)、小文(化名)以及小兰(化名,另案处理)等人深夜在公园内,为发泄情绪、逞强耍横,以使用拳脚、伸缩棍和手机数据线殴打、用矿泉水和奶茶泼洒等方式对被害人小希实施欺凌,导致被害人面部、体表轻微伤 。
广东江门市新会法院在审理这起寻衅滋事案时,承办法官发现当事人监护人存在监护主体意识不强、教育方式不当等问题,家庭教育的缺位在一定程度上导致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针对监护人在家庭教育中不到位的情形,2022年1月10日,新会法院分别向此案中存在不良行为的作案人和被害人的监护人发出《家庭教育令》,并联合新会妇联组织两个家庭召开一场特殊的“家长会”,切实通过家庭教育指导助力纠正父母监护失职行为,促进依法尽责带娃 。
这是广东发出首份《家庭教育令》 。
采访人员注意到,2022年1月以来,湖南、广东、广西、江苏、四川、福建、内蒙古、江西、山东、海南等多地法院陆续发布了《家庭教育令》 。这些《家庭教育令》的发出,源于《家庭教育促进法》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
《家庭教育促进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未成年人存在严重不良行为或者实施犯罪行为,或者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正确实施家庭教育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根据情况对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予以训诫,并可以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
采访人员查询发现,全国最早的一份《家庭教育令》由长沙市天心区法院于2022年1月6日发出 。
2020年8月10日,女子陈某和胡某协议离婚,双方约定8岁女儿胡某茜由陈某抚养 。之后,陈某再婚,并带胡某茜搬到新的出租屋内,致使胡某茜两个星期未能上学 。胡某知晓后,通过找全托、请保姆的方式来履行其对小孩胡某茜的抚养与照顾义务 。自2021年2月起,胡某茜一直与保姆居住 。2021年10月,胡某起诉陈某,请求法院判令将胡某茜的抚养权变更给自己 。
天心区法院审理认为,陈某作为胡某茜的母亲,只是周末过去接送孩子,并未积极履行其应尽的监护义务,可认定怠于履行其抚养义务和承担监护职责 。而胡某虽然以找全托、请保姆的方式来履行其对胡某茜的抚养与照顾义务,但让胡某茜一个人与保姆单独居住,说明胡某只是履行了“养”的义务,但怠于行使“育”即教育、保护的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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