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3笔钱”属于买房人,物业公司必须归还!( 二 )
现在买房要加上公摊 , 全体业主共同买下了除实际使用面积以外的其他区域面积 。 也就是说 , 小区内的一些公共场所是业主共同所有 , 而物业只有管理、维护的权利 , 而没有使用和交易权 , 更不能拿业主的地儿赚外快 。 因此以下3笔钱都属于业主 , 物业无权收取 。
一、广告费
如果你留意一下小区的公共区域就会发现 , 很多地方都贴有广告 , 比如电梯、楼道、告示栏等等 。 要知道这些都是公共设施 , 正规公司肯定会给予一定的广告费用 , 这些费用难道不应该业主平分吗?
二、停车费
除了规划的停车位以外 , 很多小区的物业还擅自将一些草坪、过道等地改成了停车场 , 然后收取停车费 。 这依然是不合法也不合理的 , 有的业主甚至也要交钱 , 这就好比自己掏钱建了一个停车场 , 停车费却给别人赚去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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