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名之輩:蘭州購房者的理想與現實( 六 )

蘭州出臺的相關政策中明確表示 , 房企和地產中介如限制、拒絕住房公積金貸款的 , 情節嚴重的將停止網簽業務 , 并納入企業征信系統方式進行聯合懲戒 , 但現實又是如何呢?“我們和公積金中心沒有合作”、“沒接到任何通知”、“可以用住房公積金貸款 , 但是使用公積金將無法享受任何優惠和折扣”等拒絕的理由 , 依然層出不窮 。

曾經聽過一個在蘭州發生的真實故事:購房者交了兩萬的認籌金 , 但當時僅寫了收據 , 置業顧問離職后 , 開發商不承認這個憑據 , 他的錢追討無門 , 購房也沒有結果 。 沒有法律效應的單據會出問題 , 這絕不會是小概率事件 , 但是購房者沒得選擇 , 因為所有人都在這么干 , 你要么同意 , 要么別買 。

說到底 , 還是因為蘭州購房者在置業的過程中 , 并沒有多少話語權 。 因為在買房之前 , 大多數人其實就已經被早早的“內定”到了某一個區域的某幾個樓盤里 , 要兼顧自己上班和孩子上學等因素 , 選項實則不多 。 未來會發生什么問題他們不是沒想過 , 而是想了也沒用 , 最適合自己的樓盤就那么幾個 , 該買的還得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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