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东开放平台卡券商品管理规范( 二 )


第十四条消费者签收商品后 , 若7个自然日内未激活、绑定卡片或未兑付商品或服务的 , 消费者有权申请退卡 , 商家须于5个自然日内一次性退还款项 。商家与消费者有约定的 , 以约定内容为准 。
第三章违规管理
第十五条若商家未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京东平台规则或其他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京东行业运营标准》、规范、行业标准等) , 发生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不合规、页面信息不合规、履约售后及服务违规等行为;
京东有权依据所签协议、平台规则等进行治理 , 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扣分、下架违规商品、店铺商品搜索降权、限制创建商品和禁止上架待售商品、停用相关品牌或类目等处理措施 。
第四章终止合作
第十六条若因商家原因主动退店的 , 商家需提前30个工作日向京东进行报备 , 京东有权要求商家提供已出售商品明细 , 包括但不限于消费者卡券兑换进程、售卡数量等;
商家对已售出卡券商品需提供对应的售后服务 , 对退店后不能继续履约的商品应支持消费者退款、退卡或与消费者协商沟通解决等 。
第十七条京东有权视商家店铺实际经营情况 , 延长店铺退店退保时间 。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八条京东开放平台商家的行为 , 发生在本管理规则生效之日以前的 , 适用当时的规则 。发生在本管理规则生效之日以后的 , 适用本规则 。
第十九条京东可根据平台运营情况随时调整本管理规则并向商家公示 。
第二十条商家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 。对任何涉嫌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行为 , 本规则已有规则的 , 适用于本规则 。
本规则尚无规则的 , 京东有权酌情处理 。但京东对商家的处理不免除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商家在京东的任何行为 , 应同时遵守与京东及其关联公司签订的各项协议 。
第二十一条本规则于2021年12月21日新增 , 于2021年12月28日生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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