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情很美好,但過來人忠告:房產證最好不要寫兩個人的名字( 二 )

如果有這種情況的夫妻離婚了 , 那這房子就麻煩了 , 如果是家境一般的人 , 在這種情況下 , 想再買一套房子 , 這時候就會與政策相左 , 貸款也會有很多麻煩 , 所以說不建議夫妻在房產證上寫兩個人名字 。

讓我們來舉例吧 , 這是一位朋友的親身經歷 。 她婚后買了一套房子 , 買的時候寫的她前夫的名字 , 后來離婚了 , 她們協議約定 , 房子歸她 , 她找差價款給他 , 結果錢給他了 , 到辦房產證的時候 , 各種的刁難 , 現在想起來都是淚 。 最后拒不配合寫她名字 , 就寫在了女兒的名下 。 所以買房一定要寫自己的名字 。

而第二件事 , 也就是一對夫妻鬧離婚 , 女方先前買過一次房子 , 只不過還在還銀行貸款 , 而為表示愛情的美好 , 她在房產證上加入了男方的名字 , 現如今 , 愛情破裂 , 兩人離婚 , 現在男方想要買一套屬于自己的房子 , 而在他們市規定離婚一年內貸款買房就算二套 , 首付必須要付總房價的60% , 這個數值 , 對于普通人來說 , 幾百萬啊 , 是很難一下就拿出來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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