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兒童收養政策不斷完善( 五 ) 2019-02-13 2018年底 , 民政部印發了《關于進一步做好外國收養家庭到兒童福利機構尋根回訪接待工作的通知》 , 并于今年1月1日開始施行 。 《通知》放寬了可接受回訪接待申請的權限 。 省級民政部門可以直接接受被收養兒童及外國收養人、尋根回訪組織機構提出的回訪接待申請 , 也可以明確由市級民政部門直接接受回訪接待申請 。 (陳勁松) 上一页12345下一页 特别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网友提供或互联网,仅供参考,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