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宏伟案( 二 )


判决书称,上述事实有证人证言、现场勘查技术鉴定及书证在卷为凭 。庄乾波对所犯罪行供认不讳,徐宏伟对所犯罪行虽拒不供认,但有证在卷,足资认定 。
洮南市法院认为,徐宏伟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监守自盗贪污公款和国库券共计22022.7元,数额巨大,构成贪污罪 。庄乾波明知徐宏伟是犯罪分子知情不举,并且为其窝藏赃物,销毁罪证,已构成包庇罪,庄乾波明知是赃物而多次兑换变卖,已构成销赃罪 。判决徐宏伟犯有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 (刑期至1997年3月22日) 。庄乾波犯有包庇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犯有销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总和刑期为有期徒刑七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刑期至1996年3月7日) 。
宣判后,徐宏伟不服,以“原审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和没有贪污犯罪”为由,上诉至白城中院 。1991年12月7日,吉林省白城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刑事裁定,撤销原审判决,发回洮南市法院重新审判 。理由为:此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
法院将案件退回检察院补侦后,当事人被取保
对于动用近万元公款购买摩托车的行为,徐宏伟表示承认 。在徐宏伟被洮南市公安局刑拘的次日,徐的好友李某新将购车款全部归还 。该案一审过程中,洮南市法院曾向检方出具《关于被告人徐宏伟贪污一案的补充证据函》,其中第一条提到:“徐宏伟于1988年10月用9450元公款购买一台摩托车,同年12月24日由李某新将款全部归还,此款定为贪污是否得当?”一审法院最终认定该行为构成贪污 。
徐宏伟告诉澎湃新闻,庄乾波比他小4岁,比他晚来单位约有5年,负责为单位采购煤炭、木材等物资 。两人虽不在一个办公室,但因年龄相仿,单位又以老同志居多,因此两人平时关系非常好 。他1989年被解除收审后,庄乾波还多次到家里来看过他 。
“如果是我偷的,我能让别人知道吗,我(把国库券)藏哪不好,非要藏你(庄乾波)家仓房?”徐宏伟称 。
案件被白城中院发回重审后,洮南市法院将案件退回洮南市检察院补充侦查 。

徐宏伟案

文章插图
洮南市法院作出的退回补充侦查函稿 。
洮南市法院于1992年1月11日致洮南市检察院的《退回补充侦查函稿》显示,徐宏伟、庄乾波一案经审查认为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现将原卷退回,请对以下问题予以补充侦查:徐宏伟作案当天的具体时间不清、徐是否有作案时间不清;犯罪分子如何进出现场、使用何种工具作案的情节不清;除在庄乾波家搜出的国库券外,其他赃款的下落不清;因此案是间接证据定案,应排除庄乾波等其他有作案的可能人的嫌疑和矛盾;据庄乾波交待,其于1989年去黑龙江省大雁煤矿在鸿兴商店提出好处费3000元,此系何款应查清 。
1992年6月29日,家属缴纳3000元保证金后,徐宏伟被洮南检察院取保候审 。
徐宏伟告诉澎湃新闻,这些年,他多次去洮南检察院问他的案子怎么样了,但每次去,得到的答复就是让回去等 。这一等,就是近30年 。“我有罪还是没罪,总得给我个说法啊 。”他说 。
2021年9月17日下午,洮南市检察院代检察长胥进义告诉澎湃新闻,他到洮南市检察院工作仅一周时间,对徐宏伟一案退回补侦一事尚不清楚,他将尽快了解具体情况,相关情况,可向该院检察官刘文丰具体了解 。“虽然年代久远,但我们也会依法处理 。”胥进义说 。
随后,记者就案件补侦近30年没结果等问题致电刘文丰,其未作出正面回应 。
辩护律师:法院应当依据在案证据公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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