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偷魚被淹死家屬大鬧索賠獲得十八萬!( 二 )

然而 , 這件事中的情況與法院相關判例也是有所區別的 , 以前大多數類似的案例都是由于孩子們喜歡在水庫或魚塘游泳 , 最終淹死了 , 如果水庫和魚塘里沒有相應的指示牌或保護措施 , 可以說是他們的錯 。 然而 , 在這種情況下 , 死者的死亡完全是他自己偷竊造成的 。 偷竊是一種非法行為 , 行為惡性更大 , 安全保障義務應當針對行為合法的人而非嚴重違法的人!

對于一些人來說 , 在人死了之后制造某一類人獲取不合理權益的有效手法了 , 封鎖大門 , 披麻戴孝在門口鬧是一些人常用的方法 , 這種行為讓人反感 。 從別人家里偷魚是一種非法行為 , 作為一個成年人 , 你應該對自己的行為負責 , 因為自己的違法行為死了卻要來怪水庫承包人 , 怎么能這樣說呢?然而 , 現實還是賠錢了事 , ?可能就是這些人“得理”太能鬧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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