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三類家庭可申請調換公租房 滿足居住需求( 四 )
2.產權單位進行初審后 , 將調整申請材料報送原申請所在區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審核 。
3.經審核符合調整條件并公示無異議的家庭 , 產權單位將其在調整輪候需求庫中登記排序 , 建立承租家庭調整輪候需求庫 , 在有套型匹配的空置房源時進行調整 , 調整后需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
因親情照顧等需調換或調整公租房
承租家庭有親情照顧需要的 , 向戶籍所在區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提出申請 , 區住房保障部門會同街道調查家庭情況 , 出具調整意見 , 并可經聯席會議審核通過后調整相應房源 。 如需在全市內統籌房源的 , 由區住房保障部門報市級住房保障部門協調 。 承租家庭按照相關規定重新選房、換房 , 并辦理相關手續 。
此外 , 為盡快滿足承租家庭調整需求 , 北京要求產權單位未分配房源面向社會公開配租前 , 應根據調整輪候需求情況 , 劃分一定比例房源優先滿足調整家庭需求;申請調整的家庭也可登記參加其他公租房項目搖號配租活動 , 成功配租新的房源后再騰退原有住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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