娘家拆遷得了600萬,婆婆卻要求自己給小叔子買房,應該答應她嗎?( 四 )

假如贈與方在財產贈與之時 , 特意指明了贈與對象 , 進行公證之時 , 特地強調財產屬于自己女兒一人 , 那么即使是婚后贈與 , 依然屬于女方個人財產 。 但是在現實生活當中 , 如果女方父母直接特意強調財產只屬于女兒 , 而與男方無關 , 不但有可能影響女兒與丈夫的和睦 , 也有可能影響岳父岳母與女婿之間的關系 , 特別指定這種情況 , 一般見于離世留下的遺囑 , 現在要是讓女方父母對財產進行公證 , 只會激化矛盾 。

所幸這筆拆遷款依然還在女方父母手里 , 事情就還有回旋余地 , 從女方角度考慮 , 最好的做法就是暫時不要這筆錢 , 依然放在父母手中 , 父母年紀逐漸大了 , 也需要養老錢 , 這筆錢完全可以滿足父母的養老生活 , 反正自己目前也不缺錢 , 如果父母百年之后 , 這筆資金還有剩余 , 再合法繼承 。 只要資金仍然放在自己父母的受眾 , 婆家就無法對這筆資金的使用進行任何干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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