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70年產權到期后還是自己的嗎?內行人:有兩個辦法可以解決( 二 )
我們在買房的時候要注意的就是房屋產權還有土地使用權區別 , 這兩個權利是分開的 , 產權是永久的 , 意思是你把房子買來就是你的東西了 , 但是土地權在90年開始我國規定的法律中有40、70年等年限出讓;一般最高的年限就是70年 , 這是用于居住用地方面的 , 要是到期之后可以重新交錢繳納土地出讓費用 , 就可以繼續使用這塊土地 。
為什么要這么區別的呢?意思就是土地使用權是國家所有的 , 我們都沒有權利占有 , 而且現在的人口越來越多 , 如果當初這個政策沒有頒布的話 , 那現在哪有多余的土地給別人使用建筑呢?上文所講到的這兩個權利大家能不能理解了?
可能會有人會問了如果這個產權時間到了要怎么辦?有兩個方法解決 , 一個就是延長土地使用權的年限 , 舉個例子就是現在很多人都是住在小區里的 , 那么就是由這些屋主聯名提出申請 , 在交出土地出讓費用 , 這個價格大概就是成本價的市場價差值之間的一個費用 , 所以大家可以放心一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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