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價大跌,到底能不能讓開發商退房、退錢?( 三 )

那么問題來了 , 房價大跌 , 我們能讓開發商退房退錢嗎?

這個問題只要是有點法律常識的人都應該知道 , 購房合同簽了之后 , 哪怕發生地震、火災等大災難時 , 關于房款都是不可以改變的 , 貸款該還還要還 , 只要房屋買賣合同是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 , 依法成立的合同從成立之日起生效 , 就具有法律效力 , 即使房價下跌合同依然有效 , 雙方都無權確認合同無效要求對方變更 , 房價下跌在交易中屬于商業風險 , 風險是客觀不可預見的 , 也是法律范圍內允許出現的 , 買賣雙方都要承擔風險 , 同樣的道理購房合同也可以保障房價上漲后購房者可享受利潤而開發商卻不能收回房產 。

因此樓市出現的降價維權只是一場毫無根據的鬧劇 , 中國樓市的每個參與者都抱著\"愿賭不服輸\"的心態 , 20多年的發展讓很多人習慣了買到即賺到 , 建起即可賣掉 , 卻完全忘記了房地產市場也是商品市場 , 漲跌都是正常現象 , 以前瘋狂發展沒有規則 , 現在調控之后市場將建立長效機制 , 未來樓市發展和房價波動會越來越頻繁 , 好房子經久 不朽破房子一文不值 , 既然我們選擇購房就要做好承擔房價波動的風險 , 沒有什么事情是穩賺不賠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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