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发声:这种费用不合理,业主可以不交!( 二 )

河南某小区的业主反映 , 小区的物业管理出了新的规定 , 如果业主已经入住 , 并且不准备开取暖器、不交取暖费的话 , 需要交纳取暖总费用不低于30%的“蹭暖费 。 ”这一个新规定在小区业主中引起了争议 , 这条规定有什么依据 , 是否有明确规定可以收取这项费用?据了解 , 这个小区的仪器建筑已经入住了有超过一年 , 小区内多为6层左右的洋房 , 每栋楼都有地暖 , 今年 , 物业在每栋楼的电梯门口都张贴了取暖通知 , 要求11月8日前到物业办交纳取暖费和蹭暖费 , 不准备开暖气的交纳30%蹭暖费 。 落款为2018年10月31日 。

人民日报发声:这种费用不合理 , 业主可以不交!人民日报于11月4日发布文章《不用暖气也得交“蹭暖费” , 到底合不合理?》 , 文中列述了关于取暖费的来龙去脉 , 不少业主表示“蹭暖费极不合理 , 开不开暖气是业主的自由 , 住房过程中的各项收费标准规定的明明白白 , 而不是在后期进行规定 , 自己家不开暖气 , 如果邻居开了 , 自然有热气透过墙体传递过来 , 这是无法阻止的 , 这也是邻居之间的事情 , 并不应该进行收费 。 ”也有业主表示“别人家开了暖气 , 你不开 , 但是别人家耗费了热量传递给你 , 就导致别人多付了一部分暖气量 , 所以不开暖气的也应该交纳一点暖气费 , 这样才算合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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