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月违停16次扣48分, 男子找到这个“瑕疵”, 把交警告赢了( 三 )
但雷先生不同意 , 他觉得交警处罚了他16次 , 但他没有在车上贴一次处罚通知 , 也没有通过短信或电话通知他 , 他一直不知道 。 如果第一次就收到通知 , 他肯定不会继续违反规则 。 后来 , 雷先生向交警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 希望撤销处罚 。 之后 , 交警队做出了答复 , 并在确认雷先生具体行政行为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合法后 , 决定维持处罚决定 。 在回答雷先生的问题“为什么没有开罚单并通知他?”交警回应如下:在警察巡逻期间 , 他们发现雷先生的车停在路边标有黄色不停车标记的非机动车道上16次 。 警察拍照以获取证据 , 并将其输入系统 , 照片清楚地反映了汽车的非法行为 。
有了这些不停车的标志和标记 , 司机已经清楚地知道道路是不停车的 。 作为一名司机 , 他应该遵守交通规则 , 而且雷先生认为没有依法通知他的说法不成立 。 作为回应 , 雷先生说 , 尽管停车场有“黄道标志” , 但也有停车位 。 在这两种情况下 , 交警会根据“黄道线”直接和选择性地处罚他们 , 事实不清楚 。 后来 , 他将交警队告上法庭 。 之后 , 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 。 法院认为 , 交通法规明确规定 , “交通警察应当在机动车侧门玻璃或机动车座椅上贴上非法停车通知 , 并拍摄照片或视频以固定相关证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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