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业主发文“再遇大狗扑娃,直接打死” 养狗者怼回:怕狗该去住别墅( 七 )

这位邻居在上面写到“房子是给人住的 , 不是给狗住的” , 以此来怼对方“考虑住别墅”的观点;也强调了小李说“打死狗”的前提是“再扑娃儿” 。 最后还留言到 , “请铲屎官也留下电话 。 ”

家住10栋的业主小雨告诉记者 , 两个公告他都看了 。 他认为两边的出发点都是一样的 , 都不想让人受伤或者狗受伤的事情发生 , 只是表达的方式不一样 。 “大家也不用太过激 , 养狗的拴上绳子 , 怕狗的稍微避让 , 都是邻居 , 大家都和谐点 。 ”

当然也有觉得“铲屎官”陈述中 , 让人避着狗走 , 让受不了有狗环境的业主买别墅的言论有些不合适 。 一位8栋业主刘女士有些生气:“养狗的还理直气壮了 , 说人见到狗绕行 。 ”

作为文明养狗人士 , 出门必套绳子的杨女士认为 , 后来“铲屎官”发出的言论也没什么大问题 。 “毕竟之前的温馨提示 , 一棍子打死所有人 , 不免误伤了文明养狗的邻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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