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银行“短信提醒费”还要收取到何时?( 二 )
消费者广泛质疑银行短信提醒费的原因在于 , 一是银行这项服务曾经普遍是免费的 , 至少在2017年年中各大银行开始收取短信提醒费之前 , 是免费的 。 如果说 , 短信提醒确是一笔成本支出 , 那么 , 以前银行普遍不计较这项成本 , 为何最近一两年开始计较这项成本?大的国有银行及股份制银行计较这项成本 , 为何规模较小的股份制银行和城商行却不计较这项成本 , 将这一服务仍列为免费?说穿了 , “大行有底气、小行有忧虑”——大行不害怕失去客户 , 小行却担心因为收取了一笔“小钱”而导致客户流失 。
二是 , 消费者使用银行的金融服务 , 银行就有义务告知客户其储蓄账户的变动情况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 ”客户的储蓄账户变动情况 , 也应算作是客户接受服务的“真实情况” , 这也是在免费时代 , 人们刷卡消费、取现、转账等交易发生后 , 一般会收到银行的免费短信提醒的原因所在 。 合同法第六十条也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 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 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 ”银行的短信提醒 , 仅是履行了通知义务而已 。
特别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网友提供或互联网,仅供参考,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