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通报“医师开假药”案 对陈宗祥王清伟终止侦查( 二 )

  依照药品管理法有关规定,“卡博替尼”为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进口的药品 。 陈宗祥向患者推荐“卡博替尼”并列入医嘱,违反了执业医师法相关规定 。 经多方查证,未发现陈宗祥从中牟利,与药品销售人员也不存在利益关联,没有证据证明王某禹死亡与该药有直接关系 。 其行为虽属违法,但尚不构成犯罪,聊城市公安局东昌府分局依法对陈宗祥作出终止侦查的决定 。

  王清伟应王某光请求,转卖和帮助购买“卡博替尼”,并从中少量获利,但其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聊城市公安局东昌府分局依法对王清伟作出终止侦查的决定 。

  王某青在其父去世后,多次辱骂陈宗祥和院方工作人员,扰乱医院正常秩序,聊城市公安局东昌府分局决定对其予以训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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