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标识存在瑕疵是否构成欺诈?( 二 )

  原告认为 , 被告销售的烤炉 , 无3C认证 , 属“三无”产品、伪劣产品 , 且销售中存在欺诈行为 , 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 , 被告应退还货款并按原价赔偿原告三倍货款及相关损失 。 原告因与被告协商退款、赔偿未果 , 遂起诉至法院 。

  本案的争议焦点是 , 被告是否需要退还货款并赔偿原告三倍货款?

  新兴县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三十五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二)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条、第八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判决:

  一、自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 , 被告退还货款1250元给原告;原告收到退款五日内向被告退还所购的烧烤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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