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用气相色谱、气质联用仪等仪器测定产品风味组分指纹谱图 , 利用风味组分含量数据库中指纹谱图和组分含量对比 , 验证白酒产品纯粮酿造属性及无外源添加非自身发酵产生的呈色呈香呈味物质 。
4.4.2真实年份要求
利用产品风味组分含量等参数指标 , 筛选年份高关联度的标记物作为年份因子 , 验证产品的真实贮存年份 。
五、检验方法
5.1感官及基本质量安全指标
按相应产品标准及GB 2757中规定的检测方法执行 。
5.2高品质安全指标
5.2.1有害元素
汞、铬、总砷、镉、锡、镍、锑分别按GB5009.17、GB5009.123、GB5009.11、GB5009.15、GB5009.16、GB5009.138、GB
5009.268执行 。
5.2.2邻苯二甲酸酯类塑化剂
按GB 5009.271执行 。
5.2.3甜味剂
甜蜜素、甜菊糖苷、纽甜、阿力甜、阿斯巴甜、糖精钠、安赛蜜、三氯蔗糖分别按GB 5009.97、SN/T 3854、GB 5009.247、GB
5009.263、GB 5009.263、GB 5009.28、GB/T 5009.140、GB 22255执行 。
5.2.4氨基甲酸乙酯
按GB 5009.223执行 。
5.3真实性要求
5.3.1纯粮酿造要求
参照GB/T 10345规定的气相色谱分析方法执行 。
5.3.2真实年份要求
参照GB/T 10345规定的气相色谱分析方法执行 。
六、包装与标识
6.1标签
标签按GB 7718及GB 2757的规定执行 。
6.2包装
包装按GB/T 191的规定执行 。
七、附则
7.1白酒商品满足本文件要求时 , 为符合品质认证要求的商品 , 否则为不符合品质认证要求的商品 。
7.2快手小店商家的行为 , 发生在本管理规范生效之日以前的 , 适用当时的规范 。 发生在本管理规范生效之日以后的 , 适用本规范 。
7.3快手可根据平台运营情况随时调整本管理规范并向商家公示 。
7.4商家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 。 对任何涉嫌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行为 , 本规范已有规定的 , 适用于本规范 , 本规范尚无规定的 , 依照法律法规处理 。
商家依据相关规则承担的相关责任并不免除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 商家在快手的任何行为 , 应同时遵守与快手及其关联公司签订的各项协议 。
【快手小店白酒商品品质鉴定质量标准】7.5本标准于于2021年11月5日首次发布 , 于2021年11月13日生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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