③商家上传的商品物流单号 , 在相应物流公司官网存在异常、重复的物流轨迹信息;
④商家上传的商品物流单号对应的收件信息或物流签收信息与消费者订单显示的收货信息不符;
⑤商家上传的商品物流单号存在其他物流轨迹明显异常或消费者在商家发货后合理期限内未实际收到所购商品的情形 。
4.确认收货时限
(1)在2021年11月11日00:00:00至2021年11月18日23:59:59期间发货(以后台点击发货为准)的订单:普通商品、直供商品的自动确认收货时间为15日 , 但订单首次上传物流单号时选择顺丰快递且后续未更改快递公司的 , 自动确认收货时间为10日;
直邮商品的自动确认收货时间为30日 。 自动确认收货时间均自发货时起算 。 若到自动确认收货时间 , 物流状态仍未显示真实签收的订单 , 其自动确认收货时限将延长15日 。
5.物流服务考核规则调整
(1)在2021年11月11日00:00:00至2021年11月13日23:59:59期间成交的订单 , 若消费者在2021年11月11日00:00:00至2021年11月18日23:59:59期间:1)发起物流投诉;或者2)选择【未按承诺时间发货】、【快递无跟踪记录】、【快递一直未送到】或【缺货】为由发起售后退款的 , 将不会计为物流服务异常订单 。
6.其他
(1)本公告特殊规定未涉事项 , 适用《拼多多发货规则》或《拼多多特殊商品发货规则》之规定 。
【拼多多2021双十一发货相关规则调整通知】(2)对于上述调整 , 届时系统将自动调整相关订单的判定标准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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