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取得3C认证未按照儿童化妆品要求申报的儿童装扮玩具商品页面不得出现未成年人使用该商品化妆的图片或视频, 以及明示或者暗示可用于未成年人化妆的描述信息, 同时详情页需注释“非儿童化妆品”相关温馨提示 。
(申报为儿童化妆品的, 产品中文名称或包装可视面中应明示适用于儿童等说明性用语;产品标签(含产品说明书)中应标注“应在成人监护下使用”等警示用语, 若无类似用语则不属于儿童化妆品) 。
4.2 禁止无相关成分检测证明前提下宣传商品 “安全无毒”、“环保材质”、“无毒”、“不伤皮肤”、“成分自然”、“
天然成分”、“温和不刺激”、“不含防腐剂”、“不含抗生素”、“不含激素”、“不含香精”等虚假信息误导购买行为 。
4.3
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和《识别化妆品违法宣称和虚假宣传》, 儿童化妆品禁止宣传医疗术语、明示或暗示医疗作用和效果的词语, 如处方、药用、治疗、解毒、抗敏、除菌、无斑、祛疤、生发、溶脂、瘦身及各类皮肤病名称、各种疾病名称等 。
4.4
依据《化妆品分类规则和分类目录》, 使用人群为婴幼儿(0~3周岁, 含3周岁)的化妆品, 功效宣称仅限于清洁、保湿、护发、防晒、舒缓、爽身;使用人群为儿童(3~12周岁, 含12周岁)的化妆品, 功效宣称仅限于清洁、卸妆、保湿、美容修饰、芳香、护发、防晒、修护、舒缓、爽身 。
4.5
依据《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 标识“适用于全人群”、“全家使用”等词语暗示产品使用人群包含儿童的产品按照儿童化妆品管理, 非儿童化妆品禁止宣传“适用于全人群”、“全家使用”等误导消费者可用于儿童人群 。
4.6 依据《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 儿童化妆品不得标注“食品级”、“可食用”等词语或者食品有关图案 。
五、违规管理
5.1 未按照以上3.1、3.2、3.3、3.4 要求发布商品的, 将按照《商家违规行为管理规则》“滥发信息”对商家进行处理;
5.2 未按照以上3.5 要求发布商品的, 将按照《商家违规行为管理规则》“发布违禁商品/信息”对商家进行处理;
5.3 未按照以上“四、商品宣传要求”宣传商品的, 将按照《商家违规行为管理规则》“虚假宣传”对商家进行处理;
六、附则
6.1 【生效时间】本规则将于2022年1月28日首次生效 。
6.2
平台有权对本说明进行不定期修订, 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公示程序 。 若修订内容涉及交易规则的, 则将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另行执行征求意见程序, 公示期结束后, 本说明修订内容即告生效 。 若商家不同意修订后的规则的, 可通过平台指引申请停止使用平台服务 。
6.3 平台商家相关行为, 发生在本规则生效之日或修订之日以前的, 适用当时的规则 。 发生在本规则生效之日或修订之日以后的, 适用本规则 。
抖音新增儿童化妆品商品发布及宣传实施细则, 抖音小店出售儿童化妆品商品的商家可得知悉规则避免违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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