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终奖税收优惠政策取消 年终奖税( 三 )



上述一次性奖金也包括年终加薪、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办法的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 。

二、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 , 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 , 并按以下计税办法 , 由扣缴义务人发放时代扣代缴:

(一)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 , 除以12个月 , 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

如果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 , 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 , 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 , 按上述办法确定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

(二)将雇员个人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 , 按本条第(一)项确定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征税 , 计算公式如下:

1.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 , 适用公式为: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 , 适用公式为: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三、在一个纳税年度内 , 对每一个纳税人 , 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 。

四、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的单位 , 个人取得年终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按本通知第二条、第三条执行 。

五、雇员取得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他各种名目奖金 , 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 , 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 , 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

六、对无住所个人取得本通知第五条所述的各种名目奖金 , 如果该个人当月在我国境内没有纳税义务 , 或者该个人由于出入境原因导致当月在我国工作时间不满一个月的 , 仍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我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取得奖金征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6〕183号)计算纳税 。

七、本通知自2005年1月1日起实施 , 以前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 , 按本通知规定执行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取得奖金征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6〕206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经营者试行年薪制后如何计征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国税发〔1996〕107号)同时废止在2021年12月30日前 , 年终奖的计算方法不变 。 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 , 在2021年12月31日前 , 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 , 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 , 按照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 , 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 单独计算纳税 。 年终奖纳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 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如下:假如月工资8500元 , 2019年1月单位已经发放一次性年终奖60000元 。 据此计算 , 60000元年终奖除以12为5000元(超过3000元至12000的部分) , 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适用税率为10% , 速算扣除数为210 , 所以 , 该职工年终奖应缴纳的个税为60000×10%-210=5790元 。 现在很多人事系统都能直接计算个税 , 若不确定自己的是否准确 , 可以利用它们计算 , 我们公司用的就是薪人薪事人力资源云系统 , 上面可以自动测算年终奖 , 测算完可以直接将结果到工资报表 , 很方便也不会出错 。 2022年以后都采用 并入综合所得 方式计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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