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对于作欺诈发货处理的订单, 淘宝特价版有权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
(1)关闭交易并对消费者进行退款;
(2)就每订单按订单实收金额一倍且不低于10元/单的标准自商家账户中扣收消费者赔付金, 并以平台红包形式发放给虚假发货处理订单所对应的消费者;
(3)淘宝特价版对商家欺诈发货行为作出处理的同时, 将对商家账户余额采取限制提现措施至少15天(限制提现期), 在此期间对欺诈发货订单进行持续监测, 并自限制提现期满之次日起对欺诈发货订单全部处理完毕的商家进行账户余额解除限制 。
(4)淘宝特价版依据本条规定对相关欺诈发货订单作出处理, 并不免除商家的实际发货义务, 无论淘宝特价版是否已经实际从商家账户余额扣收消费者赔付金并赔付给对应的消费者, 商家都应继续履行就相关欺诈发货订单的实际发货义务, 同时, 欺诈发货订单的自动确认收货时限将在原自动确认收货时限的基础上延长15日 。
(5)淘宝特价版依据本条规定对相关欺诈发货订单作出处理后, 若消费者依据法律法规之规定发起索赔的, 平台有权予以先行赔付, 并自商家账户余额扣收相应的赔付款项 。
4、欺诈发货对应商家店铺处理
商家在自然年内一旦发生欺诈发货, 淘宝特价版在对欺诈发货订单进行处理的同时, 还将视情况对店铺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
平台根据本条统计店铺欺诈发货次数时, 仅统计“某商品(以商品ID为准)当日已发现的欺诈发货订单满10单, 并且达到该商品当日发货订单总量的1%(含)以上”的情形, 上述情形每发生一次, 则累计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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