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京东开放平台商家站外推广投放激励规则( 二 )


3)退货订单不进行奖励 。
4)作弊违规操作或虚假交易产生的订单不进行奖励 , 具体以京东系统为准 。
3、奖励流程
1)订单货款结算时将按平台服务协议约定的正常平台扣点收取结算;
2)次月26日 , 京东广告系统将统计上个自然月(即每月1日至当月最后一日)所有外投且已完成订单金额及按本政策计算相应的奖励金额【即按站外引流订单金额*(正常扣点比例-1%)】 , 并在京准通展现每月奖励金总额;
3)奖励金将自动充值到商家京准通账户 。
4、奖励金的使用
奖励金不可提现且不可转让给其他店铺 , 仅可用于广告投放 , 如商家终止平台服务 , 则充值未使用的金额将失效 , 不予退还 , 且自商家终止平台服务时刻起 , 不再对该商家发放新的奖励金 。
奖励金可以用于京准通站内外产品线的广告投放(不含京挑客、CPD广告) 。
发生广告扣费时优先使用奖励金 。
奖励金部分消耗后商家可在京准通平台申请开具发票;1%扣点按入驻平台协议开具发票 。
5、奖励金的有效期
有效期为充值到账后6个月;
过期未使用的奖励金不予退还;
京东有权对奖励金有效期进行调整并以公告或其他书面形式通知商家
6、附则
1)京东开放平台商家的行为 , 发生在本政策生效之日以前的 , 适用当时的政策 。 发生在本政策生效之日以后的 , 适用本政策 。
2)京东可根据平台运营情况调整本政策并以“京东开放平台”公告的形式向商家公示 。
3)商家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 。 对任何涉嫌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行为 , 本政策已有规定的 , 适用于本政策 , 本政策尚无规定的 , 依照法律法规处理 。 商家依据相关规则承担的相关责任并不免除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 商家在京东的任何行为 , 应同时遵守与京东及其关联公司签订的各项协议 。
4)本政策(非CPS模式)自2021年10月20日开始执行 , 京东可根据平台运营情况随时调整或终止本政策并以“京东开放平台”公告的形式向商家公示 , 公示后即时生效 。
若商家对奖励政策有疑问 , 可邮件至zwjy@jd.com邮箱 。


特别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网友提供或互联网,仅供参考,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