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女儿小花已归还40000元的基础上 , 安吉法院一审判决其归还借款666000元 。
近日 , 湖州中院二审维持原判 。
法官说法1.父母抚养义务的法律依据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规定 , 【父母子女之间的法律义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的抚养义务和子女的赡养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 , 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 , 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 , 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 , 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一条规定 , 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 , 或者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 可以认定为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的“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 。
“父母的抚养义务止于子女年满十八”是一种社会常识 , 但子女成年了 , 父母遂不再抚养的情况在现实生活中相对少见 , 一方面是源于父母对孩子的宠爱 , 一方面也因为部分青年缺乏自立的能力 , 但这不等于父母应该抚养子女直至其具备独自生存的能力 。
2.父母和子女往来的款项性质如何举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零九条规定 , 当事人对欺诈、胁迫、恶意串通事实的证明 , 以及对口头遗嘱或者赠与事实的证明 , 人民法院确信该待证事实存在的可能性能够排除合理怀疑的 , 应当认定该事实存在 。
表明对赠与事实的认定应该高于一般事实“具有高度可能性的”的证明标准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七条规定 , 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 , 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其他债务 , 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 。
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 , 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
表明在出借人一方没有明确赠与意思表示的情况下 , 借款人应承担款项系赠与的举证责任 , 不能举证的 , 应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
橙柿互动·都市快报采访人员 郭婧通讯员 王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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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快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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