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龙港市防疫返乡公告 2022温州龙湾区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指引( 二 )


13.开展进口物品疫情防控工作 。 企业按照《关于印发温州市入境物品预防性消毒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温防办〔2022〕11号)要求, 落实进口物品预防性消毒工作;按照行业主管部门和属地街道的要求, 开展主动申报、核酸检测等全程物防工作 。

温州龙港市防疫返乡公告 2022温州龙湾区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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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防办〔2022〕11号文件)
三、相关配套服务
14.便利核酸检测服务 。 龙湾区各核酸采样点(具体点位见下方表格), 有上门采样需求的企业可与属地街道对接, 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上门采样 。
15.实施员工返岗补贴 。 2022年2月1日至2022年2月28日, 对企业租用(含合租)国有企业运营的大巴车跨省“点对点”组织外地员工返岗, 给予包车费用50%补贴, 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20万元;对自行返岗来龙就业的外来员工, 给予返岗交通补贴, 通过企业向属地政府申报, 补贴标准为市外省内100元/人、华东地区300元/人、华东以外地区500元/人 。
16.企业员工隐瞒行程及病情不报的, 企业虚假提供复工申报材料、防控措施履行不到位的, 一律从严追究责任 。
龙湾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2月15日
温州龙港市防疫返乡公告 2022温州龙湾区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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