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刑拘 医生上门掌掴幼儿推倒老人已被刑拘( 二 )


刑法第20条规定,为了保护正当权利免受不发侵害,而采取制止不法侵害行为,并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
本案中,鲁某殴打5岁孩童,显然属于不法侵害行为,伤害的是他人的身体权,祖某为了保护自己孙子,使用椅子砸向对方,可以被认定为正当防卫,而不是互殴 。
并且爷爷使用凳子砸向对方,没有超过明显不必要的限度,也未造成鲁某伤害结果,因此不属于防卫过当,无需承担法律责任 。
此外需要注意的是,鲁某不仅殴打小孩还推倒老人,这两者都是法律重点保护对象,鲁某恃强凌弱,需要从重处理,《常见犯罪量刑指导意见》明确,故意伤害致1人轻伤的,可在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而对于犯罪对象为未成年人、老年人等弱势人员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严重程度等情况,可以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
也就是说,鲁某最坏情况下可能获刑2年3个月左右!此外,鲁某造成他人伤害结果,民事上属于过错行为,需要承担侵权责任,主要包括医疗费、护理费等损失,既要判刑还要坐牢,可谓得不偿失!
希望广大网友务必吸取教训,吃一堑长一智,莫把他人案例当故事看,切实修身养性、学法守法,遇事三思而行,不要因一时冲动而后悔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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