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一楼盘“花园”变“新房” 五一假期百名业主声讨说法( 四 )

原来 , 2017年11月 , 四会市绿茵东方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向四会市住建局提出三期建设申请 , 将小区公共花园用地用于建设34栋商品楼 。

期间 , 绿茵房地产并未将有关规划变更事项告知业主(未短信、电话告知已购房业主 , 未按要求在小区内出入口、各栋楼层大堂入口处等显眼位置张贴公告告示) , 仅在四会市住建局官方网站挂网公示 。

四会市住建局以10天公示期(2017年11月29日-2017年12月8日)内未收到反对意见为由 , 对该三期建设项目予以审批 。 该审批项目通过后 , 绿茵九龙湾小区一、二期容积率由5.78变为6.06 。

图片来源:四会市人民政府

住建部2012年3月1日施行的《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 如需变更建设用地容积率 , “控制性详细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通过本地主要媒体和现场进行公示等方式征求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 必要时应进行走访、座谈或组织听证”、“修改后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按法定程序报城市、县人民政府批准 。 报批材料中应当附具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意见及处理结果” , 有业主表示 , 绿茵地产此次规划审批手续或涉嫌程序不当 , 诉求政府监管部门能有效制止开发商这种违规违建行动 , 尽快恢复花园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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