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互换奖学金  韩国互换奖学金是什么?( 二 )


五、评审及录取
国家留学基金委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 确定留学候选人后统一向韩方提交对外联系材料 。
留学候选人的留学院校根据申请志愿 , 由韩方负责落实 , 一般于每年7月确定最终录取结果 。
未被对方录取人员 , 由推选单位做好工作、学习安排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不再负责其派出事宜 。
六、派出及外语培训
1 。派出
(1)国家留学基金委将最终录取结果通知有关派出单位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
(2)被录取人员接录取通知后 , 须按要求及时办理签证等手续 。
(3)派出单位应及时通知被录取人员在派出前与国家留学基金委签定《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并办理公证等手续 。
(4)被录取人员一般在当年8月底前派出 。具体派出时间以韩方录取通知为准 。
入学报到等具体相关事宜由被录取人员自行与留学院校联系 。凡未按期派出者 , 其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未经批准放弃资格或不按期派出者 , 5年内不得再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 。
2 。韩语培训
韩国语成绩达到TOPIK5ji以上的留学人员获得留学院校研究生院入学通知书后 , 可直接进入研究生院学习 。
无韩国语成绩或韩国语成绩未达标(TOPIK5ji以上)者 , 赴韩后须进入韩方指定院校进行一年的韩语培训 。培训后韩语成绩须达到TOPIK3ji以上 , 否则将被取消留学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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