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将农村房子留给自己,给弟弟在城市买房付首付,该不该答应?( 二 )

情况是这样的 , 这是一位来自宿迁农村的姑娘 , 目前正在南京工作 , 家里还有一个小她三岁的弟弟 , 也已经正式工作了 , 只是工作地点在宿迁市区 。 南京目前的房价均价大概在29000左右 , 以这为姑娘每月6000多的工资水平 , 即使有父母的资助 , 在南京买房的话纯属痴心妄想 , 因此这位姑娘打算回到宿迁买房 。 与南京相比 , 宿迁的房价要便宜不少 , 目前宿迁的房价均价才7828元 , 即使是在宿城买房 , 房价均价也才8000多 , 还不到南京的零头 , 当她向父母提出打算在宿城买房的时候 , 父母却表示为难 。

虽然她确实需要买房 , 但弟弟也已经参加工作 , 可能没一两年就需要考虑结婚的问题 , 而没有一套房子的话 , 结婚几乎是免谈 , 而以父母目前的积蓄 , 同时给来两个孩子买房是不可能的 , 哪怕是提供首付 , 也只能给一方提供首付 , 因此父母决定为弟弟在城市买房支付首付 , 而将家里那套装修还算精致的小楼房留给她作为补偿 , 那么她究竟该不该答应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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