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建房该办哪些手续?( 三 )

第十二条:自建农房原则上层数不得超过2层 , 跨度不得超过6米(含6米) , 建筑面积不得超过300平方米 。 农村建筑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 应按照城镇房屋基本建设程度进行监督管理:

(一):层数超过2层;

(二):跨度超过6米;

(三):建筑面积超过300平方米;

(四):统一建设的农房 。

第十七条:农房建设应当由培训合格的农村建筑工匠或者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进行施工 , 农村建设工匠不得承担层数超过2层 , 跨度超过6米(含6米) , 建筑面积不得超过300平方米的农房建设 。

官方的愿景:“为确保我省农村住房建设质量安全 , 提供农村住房抗震设防和抵御自然灾害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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