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退休前大肆敛财:该为今后生活“铺垫”一下(11)

  检察机关指控:2000年至2017年 , 吴伟雄在担任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海南省农信社理事长、党委书记(正厅级)期间 ,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 在工程发包、担保业务合作、银行贷款审批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 , 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6398.49万元 。 其中收受李某两套房产 , 价值158.49万元;收受钟某现金240万元以及临高西部港湾公司价值2000万元股份;收受潘某海口农商行价值4000万元股权 。

  法院经审理认为 , 吴伟雄身为国家公职人员 , 利用职务之便 , 为他人谋取利益 , 非法收受他人贿赂共计人民币6398.49万元(其中2000万元未遂) , 受贿数额特别巨大 , 其行为构成受贿罪 。 2019年1月31日 , 法院经审理作出判决 。 以受贿罪判处吴伟雄有期徒刑十五年 , 并处罚金350万元 , 对已查封的股权、股息、房产等予以没收 , 上缴国库 。 吴伟雄不服一审判决 , 提出上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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