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信息应该我做主(新视角)( 二 )
《网络安全法》《电子商务法》等法律出台 , 推动了个人信息保护的立法进程 , 初步建立了个人信息保护、数据保护的法律体系 。 但是 , 这远远不够 。 互联网发展速度快 , 应该不断完善立法 , 建立个人信息和数据保护法律法规体系 , 做到立法无死角 , 法治全覆盖 , 在数据保护上做到有法可依 。
监管要严格 , 不给钻空子留余地 。 中国互联网经历了野蛮生长期之后 , 需要严格监管 , 将互联网发展纳入到法治化轨道 。 与法律体系完善并行的应该是加大监管力度 。 由于法律还在不断完善中 , 可能会留有钻空子的空间 , 这就应该发挥监管作用 , 不给那些利用个人信息和数据从事违法犯罪行为的人以机会 。
互联网企业要有责任心 , 有边界意识 。 数据是现在互联网企业争夺的重点 , 也是互联网企业未来发展的基础 。 获取更多数据 , 这无可厚非 。 但是 , 获得个人信息和数据的行为应该有明确边界 , 哪些信息可以获取 , 哪些信息不能获取 , 每个互联网企业都应该有明确的范围和规则 , 不能无边界地随意索取用户信息为自己牟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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