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市大局定调!再传一个“好消息”,2019买房紧绷之弦落地?( 四 )
2、小区的公摊区域又被开发商和物业化作车位等用途 , 再次出售给购房者 , 这属于典型的二次出售 , 因为小区公摊在买房时 , 已经被购房者承担了全部成本 , 既然已经被购买 , 那么为何能再次出售呢?
3、公共区域的营收、例如广告收入 , 是在购房者已经购买的区域运营的 , 那么运营收入理应归属购房者所有 , 按照规则理应作为大修基金使用 , 但是实际上80%以上的小区都是归开发商所管辖的物业所有了 。
央视和人民日报也曾指出 , 公摊伤民 , 亟需解决 。 取消预售长远来看不可免 。 这些对于减少买房过程中的各种麻烦 , 可谓也是不错的利好 。
三、房价平稳的情况下 , 买房问题怎么看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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