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楼业主收房发现房子没有入户门,117平变成了凑数,开发商:从窗户进( 三 )
而开发商口中的门根本就是一个窗户 , 离地面都有70公分高了 , 而且就算这个是门 , 那进出也太不方便了吧 。 据其中一位业主表示 , 该小区一共22栋 , 其中有4栋的10户是这种情况 。
可是多次找开发商要说法 , 开发商却一口咬定这个就是门 , 而且以前设计也是按这个设计的 , 如果说那个是窗户的话 , 反而不符合规范了 。 现在 , 开发商的说法就是让业主走司法程序解决 。 可是对于个体业主来说 , 诉讼维权的成本高不说 , 也是实现难度也很大 , 时间也久 , 所以开发商的底气才这么足 。
对于刘先生的经历 , 不知道大家有没有遇到过类似的情况呢?对此大家有什么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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