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务补偿标准一般多少 家务劳动补偿金标准该咋定( 二 )


 
法院的判决支持他们离婚 , 两人各抚养一个孩子 。两人共同购买的房屋、轿车、存款等归朱某所有 , 朱某应支付刘某上述财产的补偿款93万元 。北京婚姻家庭方面的专业律师信金国对此分析 , “所谓的93万‘家务补偿’ , 其实大部分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折价补偿款 , 真正属于‘家务补偿’的范畴恐怕不多 。”
 
补偿金额为55万元的离婚案中 , 男女双方结婚20多年 , 是男方自愿支付 , 将55万元作为女方多年来全职为家庭付出的经济补偿 。
 
“家庭煮夫”也能获补偿
 
采访人员还发现 , 27起案件中 , 有3起案件系女方赔付男方家务补偿 。吉林省和龙市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案件中 , 该市一“家庭煮夫”离婚获1.5万元经济补偿 。北京密云法院审结的一起离婚家务补偿案件中 , 男方获得了1万余元的家务补偿 。这类案件均系女方较少照看孩子 , 孩子主要由男方照顾 。
 
法律解析
 
1 家务劳动补偿金数额为何普遍偏低?
 
北京隆安律师事务所律师 马玉珍
 
从审判实践来看 , 各地法院判决的离婚家务劳动补偿金的数额基本不超过10万元 。主要是因为这个制度是在夫妻共同财产制的基础上设立的一种补偿制度 , 是对承担家庭义务较多的一方的权利给予救济和平衡 。
 
信金国提到 , 2021年1月1日民法典施行以前 , 《婚姻法》第40条的适用率非常低 。因为《婚姻法》规定 , 只有采取约定财产制的夫妻 , 离婚时承担了较多家庭义务的一方才有权请求对方补偿 。但这样规定存在一个弊端 , 即绝大多数家庭不会采取约定财产制 。
 
“《民法典》第1088条删去了‘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这一前置条件 , 即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 无论双方采取的是法定共同财产制还是约定分别财产制 , 如果一方在婚姻中相比另一方对家庭负担了更多的义务 , 则有权在离婚时请求补偿 。”信金国律师分析 。
 
关于离婚诉讼案件提出家务补偿需要什么条件 , 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律师马玉珍表示 , 根据法律规定 , 一方因抚育子女、照顾老人等负担家庭较多义务的 , 可以请求获得家务劳动补偿金 。如果结婚成为了家庭主妇 , 显然是符合条件的 , 可以获得补偿 。法律并没有规定仅限于家庭主妇获得该赔偿 。同理 , 全职爸爸当然也可以得到补偿 。
 
关于家务赔偿金额的相关问题 , 信金国律师指出 , “在离婚案件中 , 处于弱势地位的一方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 , 这无可厚非 。但真正能够获得的家务补偿款实为有限 。在司法实践中 , 纯粹由人民法院判决的家务补偿款大多集中在1万元至5万元之间 , 而像二、三十万的离婚经济补偿款大多出自夫妻双方的协议约定 , 经法院认定后得以判决 。”
 
马玉珍律师指出 , 从审判实践来看 , 各地法院判决的离婚家务劳动补偿金的数额基本不超过10万元 。主要是因为这个制度是在夫妻共同财产制的基础上设立的一种补偿制度 , 是对承担家庭义务较多的一方的权利给予救济和平衡 。也就是说 , 在夫妻共同财产制下 , 即使一方年薪百万 , 对方是全职太太 , 这100万元也是共同的 , 需要共同分割 。但是 , 付出家务劳动较多一方 , 特别是全职在家 , 丧失了就业或晋升机会 , 甚至丧失了经济独立的能力 , 离婚后会处于非常弱势的地位 , 财产是平均分割了 , 但无疑对付出家务劳动较多一方是不公平的 , 所以《民法典》出台了这项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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