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愈祭鳄鱼文赏析 祭鳄鱼文原文及翻译( 二 )


刺史受天子命,守此土,治此民,而鳄鱼睅(hàn)然不安溪潭,据处食民畜(chù)、熊、豕(shǐ)、鹿、獐,以肥其身,以种其子孙;与刺史亢拒,争为长(zhǎng)雄 。刺史虽驽(nú)弱,亦安肯为鳄鱼低首下心,伈(xǐn)伈睍(xiàn)睍,为民吏羞,以偷活于此邪!且承天子命以来为吏,固其势不得不与鳄鱼辨 。
鳄鱼有知,其听刺史言:
潮之州,大海在其南,鲸鹏之大,虾蟹之细,无不归容,以生以食,鳄鱼朝发而夕至也 。今与鳄鱼约,尽三日,其率丑类南徙于海,以避天子之命吏;三日不能,至五日;五日不能,至七日;七日不能,是终不肯徙也,是不有刺史听从其言也 。
不然,则是鳄鱼冥顽不灵,刺史虽有言,不闻不知也 。夫傲天子之命吏,不听其言,不徙以避之,与冥顽不灵而为民物害者,皆可杀 。刺史则选材技吏民,操强弓毒矢,以与鳄鱼从事,必尽杀乃止 。其无悔!
清 蔡世远《古文雅正》评:
公至末年,道气益壮厉,文益雄擅,读此可见 。公守潮州,潮人思仰之甚,故凡山水皆以公姓为号 。此以见振古人物,小用之则小效,诚心实政,自足感人 。山水易名,流风百世 。伟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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