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观古迹突起贼心 男子偷走文物瓷瓶被罚1500元( 二 )

  丁大斌想着这瓷瓶毕竟是从遗址现场取出来的 , 那肯定具有一定的年份特征和历史价值 , 而最了解这些的 , 不外乎就是发掘现场的考古专家们 。 略微纠结了一下之后 , 他并没有直接离开 , 而是意犹未尽地回到遗址现场 , 与吃过午饭回来的工作人员们闲聊套话 , 想要多了解一点黄泗浦遗址的历史以及所偷瓷瓶的相关情况 。

  没多久 , 就有工作人员发现河道中心那个唯一完整的瓷瓶不见了 。 看着这个求知欲旺盛、不停追问遗址相关信息的参观人员 , 工作人员开始起疑 , 并质问是不是他拿走了那个瓷瓶 , “那可是文物 , 将来都是要放到博物馆去的 , 拿走是犯法的!”心虚的丁大斌 , 禁不住几下盘问便开始支支吾吾 , 工作人员随即报了警 。

  案发后追悔莫及

  专家介绍 , 从丁大斌车上收缴的这只瓷瓶属于宋代韩瓶 , 是一件比较完整的文物 。 这种韩瓶是一种流行于南宋和元朝时期的瓷瓶 , 是当时军队士兵取水的工具 , 其功能相当于现在的军用水壶 , 此类器具的发现对研究当时的文化、军民的生活习性有很大帮助 , 具有很高的研究价值 。

  经鉴定 , 该宋代韩瓶属于一般文物 , 价值人民币800元 。 但由于这个刚发掘出来的瓷瓶还没来得及进行出土位置定位、拍照等考古发掘程序 , 因此丁大斌的行为已经对发掘现场原貌造成了不可挽回的破坏 。 且根据我国刑法和相关司法解释规定 , 盗窃一般文物的 , 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 。

  “当时我只觉得这瓷瓶是一个年代久远的艺术品 , 一时鬼迷心窍偷了它 , 我真的没料到会这么严重 。 ”追悔莫及的丁大斌双手捂着脸 , 不停地低声抽泣 。

  检察官提醒 , 我国境内地下、内水和领海中遗存的一切文物 , 都属于国家所有 , 任何破坏、盗窃文物的行为都属违法 。 时光不可逆 , 文物不可再生 , 每一处古迹遗址的考古发掘 , 都渗透着国家、政府和每一个考古工作者的努力和汗水 。 希望广大民众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 切莫以身试法 。

  考虑到丁大斌归案后自愿认罪认罚 , 且相关损失已经挽回 , 法院最终以盗窃罪判处其罚金人民币15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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