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派出所传唤行为违法 重庆女子因投诉警察被铐走( 三 )


不过,法院判决认为,望龙门派出所民警到达现场后,并未向王闵提及处理“110电话”报警投诉事宜,故辩称出警是为了处理报警投诉没有事实依据,法院认定出警目的系对王闵就所涉治安案件进行传唤 。但是,民警此次传唤需依法使用传唤证,民警在王闵拒绝配合调查情况下直接前往其住所进行传唤,且非临时出现紧急情况,望龙门派出所民警对王闵传唤行为违反法定程序,依法应当确定为违法 。
根据另一份《行政判决书》(2021渝0103行初6号)显示,法院判定认为,本案中,望龙门派出所民警对王闵父母使用警械的前提条件是对方对民警存在“暴力方法抗拒或者阻碍”的行为,即需达到“暴力”的程度或袭击民警 。在案视频资料显示,在民警传唤、欲控制并带王闵离开时,王闵母亲对民警的传唤行为提出质疑并伸手反复要求民警对其使用手铐,情绪激动;王闵父亲对民警执法行为提出质疑、抢夺民警手中的辣椒水,二人的前述行为虽存在一定的挑衅性质,但尚未达到需要民警对其使用辣椒水、警棍等警械的程度,二人亦未实施袭击民警的行为,故法院认定民警先后对王闵母亲和父亲使用警械的行为不符合前述规定的使用警械的条件,其行为违法 。
行政申诉一年多,没有收到一句“道歉”
王闵和父母打赢了行政诉讼官司,却依旧没能等来想要的结果 。王闵表示,其实自去年6月20日以来,她就多次通过电话、网络信件及现场提交书面材料等方式,向重庆市各级公安机关实名举报望龙门派出所民警的违法行为,并要求予以调查处理,但结果却令她非常失望 。
2020年8月7日,渝中区公安分局给王闵的一份《诉求处理情况告知单》显示,“经分局督察支队调查核实,望龙门派出所民警陈放滥用职权,殴打你父母的情况不属实,系民警正常执法活动中遭遇你父母暴力阻碍执法,民警依法使用警械制止,你父母已涉嫌妨害公务罪 。”2020年10月28日,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政府作出行政复议决定,认为望龙门派出所民警传唤行为事实清楚、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应当予以维持 。申请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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