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7月3日截止网报!西海岸新区招聘34名控制总量备案管理教师( 三 )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 。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或未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
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负担 。报考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取消聘用资格 。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 。体检方案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
对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
七、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通过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网(http://www.xihaian.gov.cn/)进行公示,经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分别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中约定在青岛西海岸新区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和定期顶岗培训 。聘用合同的签订和执行按照《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鲁人社发〔2017〕53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鲁政办字〔2018〕7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工资发放标准和支付渠道等参照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执行 。
考生因怀孕等原因不能按体检要求完成体检的,延期公示、聘用 。
八、纪律
本次招聘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公告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
九、疫情防控
(一)根据我省有关规定,广大考生须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 。考前,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 。考试前14天每日自觉进行体温测量、记录及健康状况监测,如实填写《健康承诺书》 。进入考点时,需出示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 。
(二)持非绿码的考生,须提供考前14天内的2次间隔24小时以上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其中1次为参加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在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参加考试 。无法提供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或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以及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体温37.3℃以上,出现持续干咳、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 。
(三)进入考点前,考生须听从考点工作人员指挥,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保持“一米线”排队有序入场 。
(四)考生入场或考试期间出现咳嗽、呼吸困难、腹泻、发热等症状,经专业评估和综合研判,能继续参加考试的,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 。须接受隔离观察的,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纳入所在地疫情防控体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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